证券代码:603018 证券简称:华设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3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2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三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3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16,483,28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32.3776 |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国平、林辉、潘俊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胡安兵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侯力纲、翟剑峰、李剑锋、张健康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2,745,700 | 75.1770 | 38,445,556 | 17.7591 | 15,292,027 | 7.0638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2,745,700 | 75.1770 | 38,445,556 | 17.7591 | 15,292,027 | 7.0638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62,745,700 | 75.1770 | 38,445,556 | 17.7591 | 15,292,027 | 7.0638 |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8,961,558 | 74.7354 | 38,445,556 | 18.0751 | 15,292,027 | 7.1895 |
2 | 审议《关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8,961,558 | 74.7354 | 38,445,556 | 18.0751 | 15,292,027 | 7.1895 |
3 |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 158,961,558 | 74.7354 | 38,440,556 | 18.0751 | 15,297,027 | 7.1895 |
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 、3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激励对象及关联人均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张冉、姚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