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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集团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18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公司E栋三楼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32,974,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3.86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卫东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凌九忠因公出差、独立董事张国平、林辉因事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明图章因在国外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胡安兵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李剑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106,466,95080.065526,507,73819.93450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艾红永、姜薇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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