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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2017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财务指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要求相关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要求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具体情况如下:

1、以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将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企业可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

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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