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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公告日期:2015-10-21
关于对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上证公监函〔2015〕0061号  当事人: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经查明,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自2015年7月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多家上市公司股份,并成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但增持中多次存在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2015年7月9日和7月15日,中科汇通分别增持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北矿磁材,股票代码:600980)股票6,513,004股和6,566,497股,分别占北矿磁材已发行股份的5.01%和5.05%。  2015年7月8日,中科汇通增持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大连圣亚,股票代码:600593)股票4,609,266股,占大连圣亚已发行股份的5.01%。  2015年7月15日,中科汇通增持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祥龙电业,股票代码:600769)股票18,787,545股,占祥龙电业已发行股份的5.01%。  2015年7月15日,中科汇通增持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诚股份,股票代码:600892)3,195,818股,占宝诚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06%。  2015年7月28日,中科汇通增持江苏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设计股份,股票代码:603018)股票5,210,159股,占设计股份已发行股份的5.01%。  2015年8月19日,中科汇通增持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宁波富邦,股票代码:600768)股票6,713,694股,占宁波富邦已发行股份的5.01%。  中科汇通在增持上述公司的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均未及时停止增持行为并履行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且多次违反规定,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3.1.6条等规定。同时,公司对多家公司违规增持的涉及比例均较小,最高未超过0.1%,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予以监管关注。  中科汇通应当引以为戒,在从事证券交易等活动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同时应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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