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天健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审慎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1年7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数量为241人,注册会计师2,3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04人。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为
30.99亿元。服务客户家数675家。天健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707家,收费
7.20亿元。
二、审计委员会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选聘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能力评价
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依据天健提供之《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方案》及相关附件、《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评分表》自评情况,参照公司拟定之评价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补充评价,依据天健提供之客观资料及公开信息查证等方式,从基本情况、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等多维度对其进行评价,并确认天健满足公司直接聘任标准予以直接聘任。
2024年度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天健2024年度审计费用(含税)与2023
年度一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审计工作开展的监督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进度安排,天健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情况说明。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1.审计前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组织召开会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控与财务审计工作的安排》,由会计师事务所说明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独立董事与天健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时间进程安排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报告、审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天健重点关注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收入确认、存货盘点、境外子公司的盘点、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的损益变动确认、审计安排的妥当性及审计人力保证等问题,要求天健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的各项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允、符合实际,并确保能如期保质完成审计工作。
2.审计中
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多次与管理层及天健项目负责人保持沟通,密切关注审计过程及进度,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组织会议,由天健会计师向独董及审计委员会成员汇报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推进现状、审计中关注到的重点等情况。对汇报中的疑虑与不明白
之处作进一步沟通与确认,并要求会计师提供详细补充说明确保信息完整充分。
3.审计后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结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在续聘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能按照审计工作计划,较好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在执行审计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过程中,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沈玉平、曹红、蔡则彬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