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良希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