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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关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暨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大额减值准备暨涉及诉讼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和《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现对上述公告补充细节披露如下:

一、票据逾期导致大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背景

2019年,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凌源”,该公司从事汽车、汽车配件的制造与销售)成为公司客户,主要向公司采购液压机产品。2022年,一汽凌源因自身流动资金不足,将其持有的由农发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昊天控股有限公司出具合计15张商业承兑汇票面值合计13,710.00 万元背书给公司,公司根据协议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存款共计11,243.50 万元,同时收取1981.5万元贴现手续费用(因商票逾期未付,实际未取得)。在此期间,为了验证出票方的资信,公司向银行成功贴现4500万元,后因商票逾期未兑付,到期直接被银行划扣。

上述汇票陆续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到期后,出票人均未能承兑付款。为解决该事宜,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一汽凌源签署还款协议,约定“一汽凌源在2023年3月28日前分批付清全部票据未兑付款项”及该笔款项的

资金来源。同时,上海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一汽凌源的控股股东,郑雷飞作为一汽凌源及上海飞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自愿为一汽凌源提供担保。

(二)披露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预告。鉴于公司已与一汽凌源达成还款协议,并追加了担保公司及担保人,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时认为风险可控,不涉及计提坏账准备,故依据相关规定如期披露了业绩预告。

二、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2023年3月28日,还款协议到期,一汽凌源依然未能履行还款义务。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就此事项提起了票据追索权诉讼和合同纠纷诉讼,并向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公司作为公开上市的股份公司,针对重大事项有公告的义务,若立即对该诉讼案件进行公告,则可能造成对方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之前转移资产而对公司不利。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通过人民法院送达平台查询到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皖0191裁保914号民事裁定书后,对此诉讼进行了披露。诉讼启动时,公司同步进行了财产保全,由于查封时间及查封资产的不确定,暂无法核定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截至2023年4月19日收到法院作出相关裁定书后,公司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沟通,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对上述逾期票据计提坏账准备1.12亿元。因此,公司于同日披露了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上市公司发生“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并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应当及时披露。根据公司上一年经审计净资产为1,756,647,394.54元,公司此次涉案金额1.371亿元,虽未达到诉讼披露标准,但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所以公司进行了重大诉讼的披露。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更正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更正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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