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锻智能”)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容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情况
我们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合锻智能因收到一汽凌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背书的商业承兑汇票面值合计13,710.00万元,合锻智能向其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存款共计11,243.50万元。上述商业承兑汇票逾期均未兑付,导致合锻智能产生其他应收款 11,243.50 万元,合锻智能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该情形影响合锻智能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合锻智能在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披露了相关缺陷,已针对上述缺陷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了整改。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说明
容诚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我们认为该审计意见客观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实际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一)督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将内部控制培训作为常态化工作进行管理,从而强化员工贯彻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识。
(二)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处理进展,并督促公司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极力挽回上述事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