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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锻智能: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1,078,974.04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且考虑到公司近期的资金需求情况,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公司实际经营出发,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符合分红政策的情况下积极履行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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