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合锻智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17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于2024年12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12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其中陈川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汪海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确认应收账款核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