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份转让事项基本情况
(一)签订转让协议
2023年3月14日,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同意豁免公司原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自愿性锁定承诺。同日,南钢股份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高科”)共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公司控股股东自愿性股份锁定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4)。
2023年5月17日,南钢股份收到公司分红款共计人民币34,861,187.80元,股权转让价款扣减该分红后的余额为人民币2,615,138,812.20元。
(二)签订补充协议(一)
2023年10月22日,南钢股份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同意与复星高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对《原协议》交易安排进行修订和补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2023年10月25日,南钢股份收到本次交易首笔转让价款人民币10亿元。2023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过户登记确认书》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述股份转让的过户登记及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三)签订补充协议(二)2024年10月25日,南钢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与复星高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经《补充协议(一)》修订后的《原协议》付款安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和补充。
同日,南钢股份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人民币2亿元(其中,人民币122,121,546.51元用于偿付相同金额的剩余转让价款,人民币77,878,453.49元用于偿付《补充协议(一)》项下截至2024年10月25日计算的补偿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约定,复星高科应在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期间按约定利率,按季向南钢股份支付补偿金。
2025年1月24日,南钢股份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第一期补偿金人民币37,223,170.19元。
二、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
根据《补充协议(二)》的相关约定,复星高科应于2025年4月25日前向南钢股份支付第三期转让价款493,017,265.69元用于偿付相同金额的剩余转让价款补偿金。
2025年4月25日,南钢股份收到复星高科按《补充协议(二)》约定支付的第三期转让价款与第二期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30,240,435.88元。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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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