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万盛股份: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5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时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主要长期资产进行评估,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498.37万元,计提其他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427.27万元,合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8,925.64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2024年度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损失498.37
其中:应收票据减值损失3.33
应收账款减值损失447.89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47.15
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8,427.27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2,043.83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599.3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247.61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420.78
商誉减值损失115.71
合计8,925.64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8,925.64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人民币8,925.6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金融资产减值(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各类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在单项或组合基础上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结合当前状况、对未来经济的预测以及综合考虑前瞻性因素调整,考虑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减值损失共计498.37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43.83万元。

(三)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评估报告,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评估,2024年,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267.73万元。

(四)商誉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

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5.71万元。

四、审议及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财务状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