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副总经理人数的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内容 | 修订后内容 |
1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7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6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已经公司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