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前流动资金充足,
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引进1家重整产业投资人和10家重整财务投资人,共计收到投资人重整投资款5.077亿元,该部分重整投资款主要用于现金清偿债务、支付破产费
用等,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非核心资产予以剥离,减轻了公司经营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4.69亿元,速动比率(倍)1.36,流动比率(倍)1.48。目前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债务清偿后,公司资信已逐步恢复正常,流动资金充足,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担通过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剥离了各类应收款项、消耗性生物资产、经营不善的子公司股权等非核心资产。剥离后,相关资产不再属于上市公司名下资产,公司仅保留了货币资
金、用于担保的应收款项、可变现的抵债房产等资产,非核心资产的剥离,有效减轻了公司经营负担。
(四)前期诉讼事项得到解决,主要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已经消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
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
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第九十四条规定“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公司
重整计划规定,公司不再对前期诉讼对应的债权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前期诉讼事项已得到根本解决。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与管理人主动与债权人及相关法院联系,推动账户解冻工作。截止目前,花王股份公司总共开立银行账户30个,其中28个银行账户已无冻结,2个账户正在解冻过程中,公司主要账户均已解冻,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已得到实质性改善,2023年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
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