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暨停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证券代码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停复牌类型 | 停牌起始日 | 停牌期间 | 停牌终止日 | 复牌日 |
603003 | *ST龙宇 | A股停牌 | 2025/4/30 |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9.3.11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因2023年度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1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的安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龙宇,股票代码:603003)自2025年4月30日(周三)开市后停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1月25日首次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于2025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于2025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于2025年3月1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于2025年4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于2025年4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四、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若公司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的决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5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按照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