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5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总裁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王振滔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王振滔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裁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振滔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周俊明BingshengTeng林宗纯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