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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国际: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6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202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财务状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已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其中董事薪酬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及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相关工作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四、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已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同时该所对本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五、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低风险、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林宗纯 BINGSHENG TENG 周俊明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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