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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证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7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1年度,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要求,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初,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明辉先生、董晓林女士及董事陈玲女士组成,其中李明辉先生为主任委员。报告期内,李明辉先生因连续任职公司独立董事届满6年,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经董事会提名并经2021年6月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吴梦云女士接替李明辉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超过半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经验的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历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按规定出席了各自任期内的全部会议。

(一)2021年4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度工作情况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

(二)2021年8月1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关于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2021年10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四)2021年12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1年半年度和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行业监管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同意将相关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上一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核,重点关注相关交易的公允性和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和审查,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同意聘请其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召开沟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计划,了解审计安排、审计重点和重要风险领域,对审计人员安排及内控审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听取审计情况汇报,对相关报告进行预先审阅。2021年12月3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同意2021年度审计计划。

(三)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解了公司《内部审计2020年度工作情况以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主要包括2020年度内部审计项目完成情况及有关重点工作、2021年度主要审计项目及安排等,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的监督和指导,督促有关工作要求的落实。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认真规范履职,为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防范风险起到了积极作用。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审查、监督等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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