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汽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田冠军、金锦萍和黄荔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田冠军担任。
田冠军先生,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国际合作部副主任、财务处副处长、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重庆工商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审计学)负责人,全国税务领军人才、重庆英才·名家名师(会计)、重庆市首届会计领军人才。2023年4月20日起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锦萍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1994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6年9月至今,任北京大学法
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研究所副所长。现任上大股份独立董事。2020年1月9日起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荔女士,1969年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金融保险专业本科,硕士,金融学博士。历任南方证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国信证券投资银行总部综合管理总经理,联合证券投资银行总经理兼公司营运管理总经理、公司证券内核小组组长;现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南海成长系列基金管理合伙人。2020年1月9日起任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分别就公司审计计划、审计意见沟通、审计结果、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财务决算和财务预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中国汽研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规定》修订等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和签署了会议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沟通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
2、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
议案、关于《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结果》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汽研风险管理与内控管理规定》的议案;
3、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听取了中国汽研2024年半年度重大经营投资及关联交易事项专项审计报告;
4、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汽研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2024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决算审计计划。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的要求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
1、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工作,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督促开展审计等工作并审阅初步审计意见。在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督促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时间安排完成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从事2023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议,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履行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未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泄漏公司年度报告情况。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2024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资格和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进行讨论,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总体策略及工作计划。
3、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公司内部
审计计划实施,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成果,督促重大、重要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4、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公司完善内控制度,梳理业务流程,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我们依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与财报和非财报相关的重大和重要缺陷。
2024年,审计委员会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充分运用各委员的专业知识,积极发表意见、建言献策,为公司发展和维护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5、协调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分别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审计部门的总结、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计划及审计意见,积极协调开展工作,使管理层、审计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有效沟通、配合,为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秉承专业、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的要求,以财务报告编制、内部控制的实施为重点,勤勉履职,恪尽职守履行了职责。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一如既往地坚持谨慎勤勉、独立客观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中国汽研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田冠军、金锦萍、黄荔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