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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研: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公司代码:601965公司简称:中国汽研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汽研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1,124,910,446.90元,合并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775,264.45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9,520,367.9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095,390,078.98元。

为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25年1月20日完成权益派发,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0,328,568.70元(含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兼顾公司持续发展及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重大资金支出计划,提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2.40元(含税)实施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0,788,564.88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分配。2024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汽研601965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安民叶丰瑞
联系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重庆市北部新区金渝大道9号
电话023-68825531023-68851877
传真023-68821361023-68821361
电子信箱ir@caeri.com.cnir@caeri.com.cn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我国汽车产业转型步伐加快,呈现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128.2万辆和3,14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7%和4.5%,再创新高。其中,乘用车产销持续增长,分别达2,747.7万辆和2,75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5.2%和5.8%;商用车市场表现疲弱,产销分别为380.5万辆和387.3万辆,同比分别下降5.8%和3.9%;新能源汽车保持高速增长,产销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34.4%和35.5%,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0.9%。

(一)行业情况

1.汽车技术服务业务

汽车技术服务作为汽车工业的伴生行业,其行业发展与汽车工业趋势高度相关。当前,我国汽车产业正向“电动化、智能化、低碳化、国际化”时代稳步迈进,相关技术服务行业需求规模持续增长。从技术驱动层面看,受益于5G、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服务市场规模增长显著,自动驾驶技术如高阶智驾技术的量产应用和智能座舱技术的普及,也进一步推动了相关测试验证服务需求的增长。同时,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40.9%,较2023年提高9.3%,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进一步提升,带动了电池检测、充电设施运维等技术服务需求的激增。

从政策驱动层面看,2023年11月,工信部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在2024年6月确定了首批进入试点的9个联合体,2024年1月,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

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知》,并在2024年7月公布入选的20个试点城市,明确释放出逐步系统推进汽车高阶智驾和车路协同发展信号,为智能网联汽车规模化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4月,商务部等7部门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提高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并将国三及以下标准燃油车报废纳入实施范围,进一步刺激新能源汽车消费普及。2024年6月,工信部发布《2024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内容涉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芯片等领域的标准制定,特别是关于汽车主动安全、被动安全等安全标准的升级。上述政策的发布都不同程度地推动了汽车技术服务需求的增长。

2.装备制造业务专用车业务:2024年我国基础建设投资减少,承运价格持续走低,终端市场换车需求动力不足,导致行业产能过剩和同质化竞争加剧,企业利润下降。商用车市场表现相对疲弱,产销均同比下降。

燃气系统业务:近年来,燃气汽车市场向多元化发展方向稳步增长。2024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明确将以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定义为天然气利用优先类,为天然气车辆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也带动了燃气系统相关业务的增长。202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将氢能首次纳入能源管理体系,确立了其法律地位,明确支持制氢、储运、加氢站等全链条的发展;同时,多地实施氢能车辆高速免费政策,如山东、吉林、陕西等省份对氢能货车或客车免收通行费。上述政策均有效推动氢能汽车行业逐步向规模化应用发展。

轨道交通业务: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数据速报显示,2024年我国轨道交通新增运营线路18条,新增运营里程748公里,累计运营里程达10,945.6公里。我国轨道交通行业正由速度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新项目投资建设放缓,新增里程保持较低水平。

(二)行业地位

中国汽研是我国汽车行业国家级科技创新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是我国汽车测试评价及质量监督检验技术服务的主要供应商,拥有国家燃气汽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汽车噪声振动和安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替代燃料汽车国家地方联合实验室、国家智能清洁能源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重庆)、国家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重庆)、国家氢能动力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国家机动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国家智能网联汽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南)等国家级平台,致力于为我国汽车行业科技创新和企业技术进步提供支持并发挥引领作用,在我国汽车技术服务领域拥有较高的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为汽车技术服务和装备制造业务。

1.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公司聚焦“安全、绿色、体验”三大技术领域,开展汽车及相关产品技术研发、测试评价、产品认证、软件工具、试验装备及技术咨询等业务。主要是为客户提供行业发展规划、法规标准研究、行业管理等技术支持和服务,为客户新产品开发及改进、测试装备能力建设提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咨询和软硬件集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满足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法规标准要求新产品公告申报、CCC、进口车、汽车环保产品认定和排放、燃料消耗量等检测、认证服务,提供基于政府服务及特有行业数据源的政府智囊、指数、软件数据、品牌推广等多元数据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技术服务业务实现收入41.25亿元,同比增幅21.36%。主要原因:一是我国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新能源、电动技术持续突破,智能网联与自动驾驶规模化落地,标准法规与行业监管加强,促进汽车技术服务需求持续增长;二是公司强化客户合作与市场开拓,聚焦战略主业与新兴业务,成立市场工作专班,打造核心客户集群,加强各板块业务协同,不断深化“一企一策”市场方针;三是公司技术能力创新与经营能力提升,深化碰撞安全、信息安全、“电、氢、储”能源技术、智能网联以及自动驾驶等前沿领域技术优势,深耕国家部委课题和行业研究,牵头立项多个国家标准和地方行业团体标准,打造“SuperAI”等行业超级试验品牌,助力公司行业和市场地位提升。

2.装备制造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工程、物流、环卫专用车及装备,燃气汽车、氢能汽车系统及零部件,轨道车辆传动系统、制动系统及关键零部件。

报告期内,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实现收入5.35亿元,同比降幅20.50%。主要原因:燃气和氢能汽车系统及零部件业务保持较快增长,但因专用车市场需求减少,轨道交通建设放缓,公司根据行业形势,聚焦主责主业,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风险管理,收缩相关业务规模且与专用车业务相关的凯瑞科信公司进入清算退出程序。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2023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2年
调整后调整前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0,034,644,240.749,124,281,843.288,958,848,978.969.988,175,207,773.448,040,610,162.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060,807,596.256,584,327,396.956,535,104,223.127.246,009,712,542.195,945,523,419.67
营业收入4,696,537,209.134,096,251,488.304,006,619,010.5314.653,367,044,224.353,290,598,584.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7,775,264.45836,168,650.52825,223,467.348.56698,687,201.09689,143,235.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868,756,335.77753,788,235.13753,788,235.1315.25651,178,563.96651,178,563.96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5,102,573.83890,453,540.40862,235,154.38-44.40825,276,224.44799,635,00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4413.6413.61减少0.20个百分点12.3912.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20.850.848.240.720.71
稀释每股收益(元/0.920.850.838.240.710.70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股)

第一季度(1-3月份)

第一季度(1-3月份)第二季度(4-6月份)第三季度(7-9月份)第四季度(10-12月份)
营业收入881,883,313.861,149,271,314.631,016,260,297.871,649,122,282.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7,567,404.90239,095,201.69263,154,778.40237,957,879.4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2,683,898.14224,358,912.06228,425,166.52263,288,359.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5,059,024.00119,686,111.27-9,366,686.15639,842,172.71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检为履行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将其持有的天鑫公司40.00%股权、天浩公司50.00%股权、天平公司35.00%股权转让给公司,中国中检全资子公司认证中心将其持有的天平公司16.00%股权转让给公司。由于公司与天鑫公司、天浩公司和天平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中国中检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进行处理,并追溯调整公司财务报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

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1,516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8,11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0534,714,16853.3000国有法人
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90,118,3008.9800国有法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8,055,7200.8000其他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2,9717,048,1060.7000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796,4716,770,1050.6700其他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5,498,6415,498,6410.5500其他
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鹏华基金国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4,446,3004,446,3000.4400其他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个险4,399,8414,399,8410.4400其他
建信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建信基金股票型组合-367,8003,907,4000.3900其他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策略收益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364,5363,721,0360.3700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不适用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以“新作为、新突破、新发展”为目标,勇创新,敢突破,围绕增强核心功能与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专业化整合,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优化结构,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经营状况保持稳中向好。2024年,公司新签合同54.75亿元,同比增长13.92%;实现营业收入46.97亿元,同比增长

14.65%;实现利润总额11.40亿元,同比增长14.00%。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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