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2年
月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家,收费总额
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截至2024年
月
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民先生,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家。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张萱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轮入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田晓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
家。
2.诚信记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处分,诚信记录良好。质量复核合伙人张萱女士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萱 | 2024年4月30日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
因在执行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给予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张萱女士已按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完成整改,上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其承接证券服务业务。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信永中和的从业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审查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会议,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