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1929)
2025年3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 4
议案一、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三、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四、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5
议案五、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36
议案六、 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 37议案七、 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 38
议案八、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 41
报告一、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4
会 议 须 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次会议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办理本次大会召开期间的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为确保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参会人员应当经公司证券投资部确认参会资格后方能进入会场,无参会资格的人士,公司有权拒绝其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和干扰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需要在大会发言的,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进行,每位股东发言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和持股人名称,简明扼要的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提问。
五、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议题进行,股东提问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公司有权不予回应。
六、股东大会按如下程序进行: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况;
2、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3、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4、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选票;
6、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7、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七、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对应一票表决权。
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并以打“√”表示。 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识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处理。
八、投票时请股东、股东代表、委托代理人按秩序投票,计票人及时统计表决结果,由一名股东代表、两名监事及一名见证律师参加监票和清点工作。
九、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 14:0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美路吉视传媒信息枢纽中心)21楼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4月2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审议的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参会股东和股东代表及列席人员情况;
2、相关报告人向大会作各项议案的报告;
3、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4、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选票;
6、监票人宣布表决结果;
7、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8、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的主要财务数据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经营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1,981,768,513.18 | 1,835,142,510.29 | 1,599,556,922.15 | 7.99 | 1,812,997,058.85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1,964,801,241.24 | 1,818,036,305.33 | 1,582,450,717.19 | 8.07 | 1,789,725,423.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64,769,221.19 | -642,891,788.30 | -692,945,904.79 | 27.71 | -424,195,868.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18,492,594.18 | -697,893,665.62 | -705,401,783.09 | 25.71 | -473,691,220.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26,923.51 | 424,155,171.47 | 450,112,795.80 | -25.73 | 685,096,812.8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 | 2022年末 |
调整后
调整后 | 调整前 | 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366,047,007.69 | 6,584,949,330.43 | 6,561,936,158.17 | -18.51 | 6,964,915,647.46 |
总资产 | 13,072,785,903.05 | 14,614,480,558.19 | 14,442,987,632.73 | -10.55 | 14,710,856,752.23 |
(二)主要财务数据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41 | -0.1947 | -0.2099 | 31.15 | -0.130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41 | -0.1947 | -0.2099 | 31.15 | -0.13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96 | -0.2114 | -0.2137 | 29.23 | -0.145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4 | -9.67 | -10.47 | 增加2.33个百分点 | -6.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19 | -10.55 | -10.66 | 增加2.36个百分点 | -6.74 |
二、财务报表分析
(一)利润表分析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单位:元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981,768,513.18 | 1,835,142,510.29 | 7.99 |
营业成本 | 1,625,151,695.67 | 1,657,269,905.78 | -1.94 |
销售费用 | 213,147,528.56 | 186,714,588.04 | 14.16 |
管理费用 | 326,542,501.29 | 377,770,938.98 | -13.56 |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 | 177,765,041.33 | 165,613,513.53 | 7.34 |
研发费用 | 135,346,288.86 | 72,446,845.73 | 8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26,923.51 | 424,155,171.47 | -25.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840,444.44 | -430,754,607.28 | 1.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669,875.76 | 137,478,864.50 | -199.41 |
其中增减变动超过30%的项目原因如下:
(1)研发费用2024年度发生额为135,346,288.86元,比上年增加86.82%,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内部开发支出增加所致。
(2)投资收益2024年度发生额为910,128.25元,比上年减少56.90%,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024年度发生额-4,733,923.71元,比上年减少211.70%,其主要原因是:投资性房地产评估下降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2024年度发生额为-1,349,046.07元,比上年减少64.5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减少。
(5)资产处置收益2024年度发生额为1,566,415.58元,比上年增加4,307.19%,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处置子公司所致。
(7)营业外收入2024年度发生额为23,245,404.14元,比上年增加388.6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债务豁免、赔偿
款及罚款增加所致。
(8)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4年度发生额为-464,769,221.19元,比上年增加27.71%,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集客业务收入增加、减值损失及管理费用减少所致。
(二)资产负债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货币资金 | 310,257,242.93 | 2.37 | 591,947,424.06 | 4.05 | -47.59 |
应收票据 | 1,520,000.00 | 0.01 | 2,407,800.00 | 0.02 | -36.87 |
应收账款 | 457,506,959.53 | 3.50 | 437,434,707.49 | 2.99 | 4.59 |
预付款项 | 48,196,874.65 | 0.37 | 54,055,683.12 | 0.37 | -10.84 |
其他应收款 | 70,520,390.38 | 0.54 | 47,529,692.57 | 0.33 | 48.37 |
存货 | 488,365,808.09 | 3.74 | 1,056,685,363.53 | 7.23 | -53.78 |
合同资产 | 1,727,724.95 | 0.01 | 12,627,532.87 | 0.09 | -86.3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19,150.14 | 0.00 | 24,394,721.55 | 0.17 | -98.28 |
其他流动资产 | 129,486,838.79 | 0.99 | 140,498,394.02 | 0.96 | -7.84 |
长期应收款 | 3,001,614.04 | 0.02 | 6,060,706.42 | 0.04 | -50.47 |
长期股权投资 | 35,077,234.07 | 0.27 | 36,095,167.89 | 0.25 | -2.8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94,521,938.45 | 6.08 | 824,221,120.59 | 5.64 | -3.60 |
投资性房地产 | 611,904,313.00 | 4.68 | 616,638,236.71 | 4.22 | -0.77 |
固定资产 | 8,120,337,068.90 | 62.12 | 8,586,091,230.45 | 58.75 | -5.42 |
在建工程 | 994,136,106.65 | 7.60 | 943,958,829.62 | 6.46 | 5.32 |
使用权资产 | 110,173,294.78 | 0.84 | 125,578,774.89 | 0.86 | -12.27 |
无形资产 | 212,377,320.07 | 1.62 | 242,245,404.83 | 1.66 | -12.33 |
开发支出 | 16,760,414.47 | 0.13 | 8,801,135.62 | 0.06 | 90.43 |
商誉
商誉 | 86,670,681.60 | 0.66 | 116,993,051.00 | 0.80 | -25.92 |
长期待摊费用 | 543,909,013.60 | 4.16 | 705,502,110.02 | 4.83 | -22.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768,963.49 | 0.20 | 28,456,124.38 | 0.19 | -5.9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146,950.47 | 0.07 | 6,257,346.56 | 0.04 | 46.18 |
短期借款 | 406,356,592.59 | 3.11 | 257,406,461.11 | 1.76 | 57.87 |
应付票据 | 50,006,760.91 | 0.38 | 77,595,095.67 | 0.53 | -35.55 |
应付账款 | 1,245,099,624.77 | 9.52 | 1,613,096,613.95 | 11.04 | -22.81 |
合同负债 | 749,584,581.59 | 5.73 | 858,912,684.99 | 5.88 | -12.73 |
其他应付款 | 179,235,081.21 | 1.37 | 231,507,141.42 | 1.58 | -22.5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06,414,279.99 | 6.17 | 191,047,278.64 | 1.31 | 322.10 |
其他流动负债 | 16,975,812.92 | 0.13 | 2,626,538.06 | 0.02 | 546.32 |
长期借款 | 3,018,627,431.56 | 23.09 | 3,278,981,607.56 | 22.44 | -7.94 |
应付债券 | 797,969,055.62 | 6.10 | 1,065,756,887.44 | 7.29 | -25.13 |
租赁负债 | 110,928,801.98 | 0.85 | 123,410,776.37 | 0.84 | -10.11 |
递延收益 | 171,490,724.15 | 1.31 | 201,030,864.32 | 1.38 | -12.95 |
其中增减变动超过30%的项目原因如下:
(1)货币资金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310,257,242.93元,比年初数减少47.59%,其主要原因是:
公司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2)应收票据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1,520,000.00元,比年初减少36.87%,其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到期减少所致。
(3)存货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488,365,808.09元,比年初减少53.78%,其主要原因是本期发生资产置换所致。
(4)长期应收款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3,001,614.04元,比年初减少50.47%,其主要原因是集客本期收到应收款
所致。
(5)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9,146,950.47元,比年初增加46.18%,其主要原因是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6)短期借款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406,356,592.59元,比年初增加57.87%,其主要原因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7)应付票据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50,006,760.91元,比年初数减少35.55%,其主要原因是: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减少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806,414,279.99元,比年初增加322.10%,其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12月31日年末为16,975,812.92元,比年初数增加546.32%,其主要原因是:
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增减金额 | 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26,923.51 | 424,155,171.47 | -109,128,247.96 | -25.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24,840,444.44 | -430,754,607.28 | 5,914,162.84 | 1.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669,875.76 | 137,478,864.50 | -274,148,740.26 | -199.4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109,128,247.96元,减幅达25.73%,其主要原因是:本年购
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减少274,148,740.26元,减幅达199.41%,其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借款所致。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广电网络集团的全面指导下、在省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面对十分复杂的形势和异常激烈的竞争,公司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夜以继日、攻坚克难、苦干实干,以创新突破稳增长攻坚战为主线,以开展“效益提升年”、“作风整顿年”、“文化建设年”活动为抓手,高位统筹、精心组织,按照“防风险、保安全、稳增长”的总要求,打出了一套创新突破组合拳,推出了一批重大工作举措,开创了公司创新发展、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
一、2024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各位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发展和经营情况,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作用。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16次董事会会议,21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各项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4年公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举旗定向,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吉林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改革部署、守牢“五条底线红线”、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党建引领,强政治、带队伍、促履职、增团结,形成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合力。持续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全面提升公司党建工作质量,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创新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
1.聚焦凝心铸魂,创新开展理论学习
高质量开展公司党委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印发了《吉视传媒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确保了理论学习与经营工作双促进、双提升。公司全年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内容37项。
2.把牢政治方向,充分发挥主体责任
充分发挥公司党委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2024年,召开党委会议30次、理论学习中心组5次、第一议题学习14次、党建工作会议3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公司党委班子成员累计常态化深入分管地区督导工作97次,督促指导分公司提升经营业绩。同时,结合本地红色教育资源
和公司影院发行业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6次,不断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共产党人精神血脉,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3.加强纪律建设,创建风清气正环境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内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和年度重要政治任务,坚持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及其他指定教材,开展各项学习近1,600学时,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组织实施纪律党课和“廉政讲堂”等教育培训21次。深入开展“作风整顿年”活动,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顽疾,整治形式主义,建立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
(二)拼搏进取,坚定信心,奋力谱写全业务运营新篇章
1.做优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为高质量发展保持定力
2024年,以保拓基本、突破5G瓶颈、优化服务为核心要点,不遗余力地深耕大众市场。基本业务保卫战遏制了用户下滑。全面学习推广“佛山经验”,采取包保督战、全员参战、跨区域作战、集中作战、兵团作战等多种战略战术,精心策划了“广播电视服务进万家”“百日攻坚”“十一黄金周”等23场营销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消费的热情。5G通讯突围战提高了规模质量。持续深耕农村乡镇、校园、党政军政企、银发群体、奋斗青年五大市场,依托中国广电推出的350G大容量流量卡,在校园市场展开广泛拓展,全国排名第四。提
升服务持久战提升了品牌形象。96633和10099两条热线接通率全年均值达到93.19%,全国排名前三。持续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全年认定投诉48件,百万用户申诉率全国排名第三。
2.全力助推企业转型,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2024年,公司始终致力于寻找快速突破、实现企业转型升级之路,以科技创新助推企业突破困局、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政企业务冲锋战创造了最佳业绩。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拜访各省直委办厅局和市州县党委政府达200余人次,促成了一大批大项目、好项目。巩固公安、林草、政法、政数等优势领域的同时,在应急、水利、文旅等领域实现新突破,“一机游吉林”文旅服务平台正式上线,服务行业拓宽至30余个。在应急领域,落地了史上最大合同额1.8亿元,签订千万元以上合同15个。全年累计签订合同1,532个,开创了历史最好成绩。加快数字化转型。制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成立了文化数字化专班,构建文化数字化、数字化转型、融媒体三大基础底座。与吉林省文旅厅、北京360、武汉数文等17个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方位开展多场景应用合作。完成吉林省国有文化企业首笔400万元数据资产确权、入表,开展了覆盖长影、省博等省内重点机构的文化资源普查,文化数据资产化、文化产业数字化取得重要突破。“IPTV+有线电视”一体化运营注入活力。公司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IPTV业务注入后的运营和发展问题,成立了IPTV整合工作专班,专题研究
和落实一体化融合发展事宜,编制了一体化运营工作方案,推动有线电视和IPTV业务利用各自优势和融合优势实现双向赋能。IPTV业务的成功注入,使公司成为全国首个集有线电视+IPTV一体化运营的A股上市企业,初步形成了有线电视+IPTV一体化运营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向创新型文化科技企业转型。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力度,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数字化信息化业务营收增长15%。
3.不断深化企业改革,为高质量发展激发活力制定深化改革落实方案,推进内部优化整合,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推进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根本动力。一年来,先后实施了8类20项改革,达到了以改革促发展的目的。推进子公司改革。注销了吉地生香、吉林省紫竹地产等子公司,对艺术品公司人员进行分流安置、全部退出;加快推动信息服务公司自主经营,构建资质齐全、专业优势突出的信息化市场竞争主体;盘活铂尔曼酒店、凤凰楼等资产,剥离了三亚樾城低效资产,置换注入了IPTV优质资产;持续推动产业孵化园建设,吸纳了吉林祥云、平安普惠等17家企业进驻;大力推进国网公司10省IPON技术试点取得突破;抚松紫竹地产公司积极承办会议、旅游等大型活动,丰富酒店外延项目;吉视影投积极拓展业务,增加异业合作。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组织架构改革、“三定”、省市县三级业务经营方案;制定《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计划用3年时间,选拔培
养10名中层正职后备干部、30名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和50名基层后备干部;推进实施降本增效改革。压缩主业刚性支出成本费用和多业子公司成本费用;库存物资大幅下降;通过招标竞价和提升内网贡献率,互联网出口户均成本降低31.6%。
4.全面提升企业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建立健全现代化流程制度。对公司217项流程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新增制度11个,修订完善制度26个,重新梳理印发了《吉视传媒制度汇编》。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方法步骤和运行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能够高效高质推进落实。全面加强内控管理。对物资采购、工程建设、集客项目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内控机制,所有合同签订前,财务、法务要前置审核,全年法务审核合同600多项,严格把关,堵塞漏洞,确保合同管理的规范性与严谨性。持续完善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的管理体系。优化办公系统、用户信息系统、物资管理平台、工程招标、项目管理、NC系统平台,规避管理盲区,提高办公效率。自主开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实现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各类工程数据可视化管理,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
5.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公司始终把保安全、防风险作为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全方位、深层次地展开了风险防控的阵地战,守牢安全底线。化解债务风险。积极落实压降融资成本举措,将公司债年利率由7%
降为5%,实现吉林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存量贷款利率下调,每年节约融资成本0.2亿元。另外,已将16,669万元应收款纳入政府化债平台。缓解信访风险。信访工作制度化、流程化已初步形成,并且与省信访局保持良好的互动与沟通,有力地保障了职工队伍的稳定性与信访工作的安全性。杜绝安全风险。全年开展各类隐患排查15次、应急演练10次,加大对网络及信息安全的监控和防范力度,汛期积极抢修,恢复信号,确保广电网络、数据网络、5G通信网络三张网的安全播出、安全传输和安全防范。全面加强四防安全和生产安全,压实主体责任,全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规避退市风险。吉视传媒股价自5月份以来先后两次股价跌破每股1元,最低时0.86元/股,触发退市风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省委宣传部高位统筹、靠前指挥。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专班,专题研究落实市值维护工作,迅速制定市值维护综合方案,确定了股票回购、控股股东增持、IPTV资产注入、盘活资产等17项重点任务。先后召开30次专题会议,扎实开展市值维护工作。经过不懈努力,公司市值维护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公司股票的最高市值攀升至2.77元/股,实现了股价翻3倍的佳绩,市值维护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划规划之年,是公司改革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更是公司创新突破稳增长三年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至关重要、任务艰巨。202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委宣传部的直接领导下,坚守“传播好党的声音、服务好人民群众”的初心使命,按照国网“二三四”工作定位,准确把握以数字产业为主导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定位,聚焦培树新质生产力,加快转型发展,坚持以“防风险、保安全、稳增长”为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围绕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聚焦“科技赋能推动数字化转型发展”“有线电视与IPTV深入融合多元一体发展”“提升服务促进企业品牌价值重塑”,深入开展“创新突破稳增长攻坚战”,坚持“九抓”“八进”“双抢”“双增”工作举措,为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强省和“数字吉林”建设贡献广电网络力量。
(一)聚焦科技赋能转型,在打造创新型文化科技企业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全省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和中国广电2025年工作会议要求,我们务必要高举新时代文化旗帜,坚守媒体传播主责
主业,充分发挥公司技术和服务优势,科学布局数字化转型,通过“内容+网络”“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培育新动能、开辟新赛道,在繁荣文化事业上体现担当,在发展文化产业上展现作为,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有机统一,将公司打造成为创新型文化科技企业。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数字化底座。以“云、网、数、算、智、安”为核心,构建数字化转型核心框架。云,搭建广电云、融媒云、文化云等“三朵云”。网,夯实广播电视网、IP数据网、行业专网、5G移动通信网等基础网络。数,建设吉林省数据要素交易中心,开展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场景服务、数据资产服务、数据质量评估、产业人才培养、数据生态服务等六大业务板块,全流程激活数据资产潜能。算,打造算力中心、智算中心、超算中心,为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提供有力保障。智,搭建大模型开发训推平台,根据通用大模型开发垂类应用大模型。安,构建涵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内容安全、传输安全等关键领域的安全保障体系,为企业数字化转型筑牢安全防线。打造吉视智媒综合能力平台,针对不同应用场景开发数智化产品及解决方案,满足不同用户多元化需求。加快重点行业布局,进军人工智能应用领域。组织专门力量,全面加强应用场景开发,AI的赋能让智慧型产品更加智能,要深耕垂直领域,为传统产业技术赋能,把单一的电视和宽带业务向智慧家庭业务拓展,打造“智慧家”,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技术红
利抢占蓝海市场。同时,不断在文旅等行业中深入挖掘,在“一机游吉林” 项目基础上,利用AI大模型技术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加快文化数字化,推动文化产业升级。要把推动文化资源、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等全方位数字化转型作为重中之重,稳步推进吉林文化数据库、国家文化专网吉林部分等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围绕影视、出版、融媒等省属文化企业,积极参与各领域存量文化资产的数字化转化,加快形成数字资产。促进非遗技艺、民族文化、特色文化与现代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地方特色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在数字经济主赛道中找到新机遇、拓展新空间。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I-PON技术全国落地。突出单向广播网的差异化应用在新型广电网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动I-PON技术标准成为国网技术标准,对全国广电光网络IP化改造形成有力支撑,加快推动国网重组整合;落实国网开展I-PON超万兆光纤入户试点(第一批)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北京、上海、广东等十个省网试点尽快落地并推动全国试行;加速5G FWA 产品和5G小基站叠加万兆传输(I-PON)技术产品研发,为家庭智能化、智慧化提供便捷的无线网络接入。
(二)聚焦突出问题,在推动企业深化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进一步强化改革观念,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力度推进8类20项改革,动真格、敢碰硬,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
破除一切制约公司经营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重点推进三个方向。推进管理体制改革。持续赋予市(州)分公司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分公司的管理权力,推进区域内统筹谋划,强化资源整合。以分公司作为核心主体,采取自下而上的改革策略,逐步向上层管理机构反馈并推动变革,确保改革措施能够精准对接业务痛点。根据分公司层面改革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形成模板,全省推广。推进薪酬体系改革。打造绩效导向薪酬体系,强化公司干部员工绩效薪酬与工作任务指标、用户增长指标、经营收入指标的关联度。薪酬向一线员工倾斜。研究制定“以收定支”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并试点,进一步探索承包制等渠道合作模式、跨区域经营等多种方式的改革,选取一些有效用户特别少、营销难度极大、长期难以攻克的市场区域作为改革试点,推动以收定支、工资总额包干等模式。推进经营模式改革。推动以地区为单位在产品策略制定、宣传推广、促销活动组织等方面形成协同效应。围绕如何增加收入、提升效率及激发员工积极性,持续深化网格经营模式改革,针对落后网格,探索渠道合作模式,采用业务外包、收入分成等多种方式,做到包干到网格,推动以收定支、工资总额包干等模式顺利实施。
(三)聚焦全面筑牢“根基”,在有效遏制用户下滑上实现新突破
大众市场是我公司的“根”和“魂”,是公司经营工作的
“基本盘”,是当前现金流的主要来源,要从巩固和守护主流意识形态阵地的站位出发,牢记宗旨、坚守使命,全力以赴推动大众市场提质上量。要在构建大众用户产品体系上下功夫。构建以“广电5G+家庭宽带全业务”为核心的固移融合全业务运营体系;构建从智能家居、智慧安防及移动通信等全场景、多层次(高中低档)的终端合约产品体系;构建包含互动电视、在线商城、在线缴费、图文资讯、智能家居等板块的生态服务系统;打造以吉林文化为标签、以服务特定客群为特色的区域性视频+电商+服务+游戏的可运营便民生活平台。要在稳存量扩增量市场上下功夫。聚焦存量用户、存量业务、存量网络与终端资产,做好用户留存、促活、提质三个关键运营动作。常态化开展“广播电视服务进万家大走访”活动,不断扩大用户规模,实现有效增户。加速推进单基本用户、单宽带用户向全业务用户转化,实现固固融合发展、固移融合发展。年末续费率达到85%,全业务用户渗透率提升10%。要在拓展垂类市场上下功夫。加快推动酒店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和“重温经典”频道进养老机构、进军营、进医院、进校园、进党校,聚焦退役军人、教师、残障人士等垂类市场,拓宽增量用户来源,提高垂类市场占有率。要在提升市场营销水平上下功夫。与国网公司同频开展营销活动,借势发展业务。以营销竞赛活动为载体,评先争优、选树典型,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要在建强渠道体系上下功夫。加强自有渠道建设,推动
低效网格和营业厅改革。要在拓展5G用户规模上下功夫。做好存量沉默、低活跃、欠费用户的唤醒挽留,提升用户质效;加大广电5G宣传推广力度,推进5G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务区及农村偏远地区,确保5G服务的全面普及与均衡发展;推出更多适配的智能手机、智能家居设备及穿戴产品,同步推进广电慧家升级版落地推广,促进融合业务一体化发展;做好用户实名登记和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持续强化物联网、智能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的探索与实践,打造独具广电特色的“5G+”发展模式。
(四)聚焦全力拓展攻坚,在激发政企市场规模上实现新突破
在数智化转型的大潮中,政企市场要抢抓机遇、乘势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公司“增收新动能、转型主力军”。要强化业务产品体系。要以赋能城市基层治理为目标,构建2B2C2G 全通路产品体系;要打造生态保护领域共通共用的大数据底座及 AI 算法与模型,实现东北虎个体识别算法的突破;要为企业、政府专网与云服务业务提供坚实的安全产品与服务,提高公司专网、云产品的附加价值。要完善三个机制。完善“全程跟踪”项目监管机制,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管控风险范围,确保稳健可持续发展;完善“三级联动”矩阵协调机制,建强地市团队力量,实现省分协同发展;要做到“四个紧盯”。紧盯商机,主动出击,按行业、按区域形成纵横交错
的多维度商机信息获取机制;紧盯项目,超前谋划,要密切关注优势领域千万级以上项目,必须积极争取、确保全部落地。紧盯专网,提升服务,印发《专有网络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破解专网发展过程中的各类难题,促进政企业务高质量发展;紧盯生态,合作共赢,广泛吸纳信誉好、能力强、业绩优的社会渠道开展商务合作,集聚优质资源共同拓展市场,为公司开展生活服务平台运营提供创新路径。
(五)聚焦整合优化资源,在打造“有线电视+IPTV”新模式上实现新突破
公司是全国第一家实现“有线电视+IPTV”一体化运营的广电网络公司,公司有效整合利用现有资源资产,探索新模式,培育新业态,创造新业绩,走出一条融合发展新路,为全国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在管理机制上实现融合。全面优化完善IPTV新媒体公司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构建IPTV与有线电视融合业务产品体系,实现优势互补,快速扩大电视用户规模,为公司贡献现金流。在内容平台上实现融合。基于电视大屏用户资源,打造数字生活服务平台,围绕手机、平板和电视大屏等终端设备,打通多平台账号统一,构建一个包含互动电视、慢直播、业务办理、在线商城、图文资讯、智能家居、周边服务七大板块的生态服务系统。同时,依托公司资源优势,通过技术、模式、内容创新,促进传播效率和品牌价值的同步提升,逐步实现有线电视和IPTV的媒资管理统
一、版权管理统一、内容运营统一。在数据资源上实现融合。在建立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完善全省大屏收视数据的统计分析标准,形成收视数据分析报告,为电视大屏内容运营提供支撑。探索与广电播出机构和广告商的商务合作模式,为其提供收视数据分析,实现数据资产变现。充分发挥数字基础设施的强大优势,打造“智慧广电+”新模式,提高优质内容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水平,提升公司数据资产的价值。
(六)聚焦强化服务提升,在塑造品牌形象上实现新突破
围绕国网大服务、全服务的工作方针,实施服务提升工程,打造全省服务质量最优、用户体验最温馨的高质量服务运营商。全面建强基础网络。着力提高网络质量,有效提升用户使用体验。实现全网络光覆盖。在市场收益能够覆盖建设成本的前提下,逐步完成未覆盖区域网络建设。通过自建第三条保护路由,实现省干线路多路由保护和城/农网环网保护,提高网络安全性和可靠性;要建强“数据网”。加快向IP化、云化转型,优化基础网络结构,提升网络承载能力;要优化“5G通信网”。着力优化广电5G网络质量和覆盖能力,实现全省各地主城区5G网络全面优质覆盖,行政村5G覆盖率98%,EPS-FB流程成功率98%,质差小区调度闭环率95%。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制定 “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完善服务
规范,提高服务标准,塑造专业、优质的服务形象;明确星级服务标准及流程,给予星级用户优先接入、专职对接、快速上门、高效处理、星级特权等特殊服务;优化客户服务考核体系,按月兑现考核绩效,全年装维及时率达98%,服务满意率达98%,全业务申告率低于600人次/百万用户,10099客户服务热线15s人工接通率达90%;强化反向应用,落实行风纠风服务要求,建立服务红线制度,明确处罚措施,对屡教不改、严重失职行为进行严肃问责。强化新媒体宣传效能。充分发挥微信号、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渠道优势,加大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全面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公众信任度。特别是要做好东北虎豹文化国际传播项目,构建多元化、立体式国际传播格局,打造东北虎豹文化品牌形象,使之成为展示吉林自然资源保护、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最佳窗口,向国内外输出科技赋能生态保护模式。
(七)聚焦规范制度流程,在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
坚实的基础管理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降本增效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实现创新和提升动力的关键所在。强化市值维护管理。通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E互动、业绩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沟通。积极探索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方案等创新手段,充分调动公司高管及核心骨干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共同创造企业价值提供助力。强化
内控管理。积极探索融资渠道,夯实应收账款清收责任,积极争取把欠款纳入政府化债平台,持续降本增效。控制互联网宽带业务运营成本,修订全省动环系统配备标准,对超期服役设备迭代更新;建立标准化采购、质量、库存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工程项目管理系统高质量运行,实现2650个在建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审批、批复实施、全程管控等全流程动态管理;加强审计结果应用,聚焦公司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事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和审计整改跟踪机制。要加强成本控制。深入学习佛山“算好账,打胜仗”、“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工作理念。要将成本控制嵌入公司大众、政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经营发展的各领域、各层次、各环节,实现成本管控责任到人、控制到位、考核严格、目标落实。要加强成本控制事前、事中、事后工作。事前要抓好成本预测、决策和成本计划工作;事中要抓好合同履行,做好各类活动的执行,确保各项支出合理合规;事后要抓好成本的考核和分析工作,真正实现全周期利益最大化。强化多业经营。持续盘活长白山文化产业园区闲置土地,引入三方投资建设康养、温泉、文娱等配套项目为酒店赋能;加大文化科技大数据产业园孵化力度,吸引更多的优质单位入驻;天成兴业公司、信息服务客服分公司、吉视汇通公司要不断加快改革步伐,提升造血能力,实现主业与副业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发展。
(八)聚焦优化保障措施,在促进发展提质增效上实现新突破
坚持强化组织、完善政策、做优保障、吸引人才、集聚效能,为公司高质量转型发展筑牢基础。优化组织架构。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职能,科学设置管理层级、设定管理职能、理顺管理流程、确定管理责任,建立简洁高效的现代企业管理体系。全面提高人均效能,为公司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全面实施“人才兴企”战略。做好人才引进规划,全职引进急需人才、柔性引进顶尖人才、自主培养锻炼人才;探索校企合作机制。为公司培养具有统计分析、计算机技术、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的大数据复合型人才。强化绩效考核。持续优化创新突破稳增长攻坚战考核体系,统筹规划设计各业务条线激励机制,分类设置考核指标,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坚持落实主要经营业绩“月评促效”机制,分享经验、查摆不足,激励干部员工聚力前行;深入落实领导干部“红黄牌”制度,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职级能高能低、收入能增能减,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业绩观,激励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强化安全保障。严格落实安全播出责任制,建立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安全综合管控机制,加快推进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基础防护能力建设;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安全、四防安全、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等安全保障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认真防
范经营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债务风险及队伍稳定等多维度风险问题。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行使监事会职权,对公司全年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内容 |
四届二十一次会议 | 2024-4-11 | 审议通过: 1.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 ||
四届二十二次会议 | 2024-4-25 | 审议通过: 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四届二十三次会议 | 2024-6-30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资产置换协议》的议案 |
四届二十四次会议 | 2024-7-1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四届二十五次会议 | 2024-7-17 |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五届一次会议 | 2024-8-2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五届二次会议 | 2024-8-28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五届三次会议 | 2024-9-29 | 审议通过: 1. 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2. 关于数据资源资产入表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五届四次会议 | 2024-10-24 |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运行规范合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损害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认真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财务报表、决算报告、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度定期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情况的独立意见2024年4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四届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及未来资金支出需求,2023年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监事会对上述利润分配事项进行了全程的监督,认为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根据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及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内幕信息知情登记管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职权、泄露内幕信息。监事会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事项。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表意见,做好各项工作,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四、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4,769,221.19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0,103,972.56元。2024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64,972,517.3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1,284,974,576.89元。
基于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五、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报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报全文及摘要。公司《2024年年报全文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报备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监管政策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和资格。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100.00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3.00亿元(含13.00亿元),具体发行
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行本次债券无异议的函后,在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以一次或分期形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债券,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三)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还本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规定条件的可以参与债券认购和转让的专业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
先配售。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金融机构有息债务及公司到期债券等符合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进行承销。本次债券在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挂牌交易的申请。本次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七)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具体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债券发行时国家有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八)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债券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九)担保方式
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十)公司的资信情况
公司最近两年资信情况良好。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各位股东: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债券发行价格及债券票面利率、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
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方式、偿债保障措施、挂牌转让安排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二)决定聘请发行债券必要的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事宜,就完成债券发行做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申请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三)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执行发行及申请挂牌转让所有必要的步骤,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挂牌转让或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各种公告、信息披露等)及在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已就发行做出任何上述行动及步骤的情况下,批准、确认及追认该等行动及步骤;
(五)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授权、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
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债券发行工作;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已经2025年3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一、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汝幸2024年,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董汝幸,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正高级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吉林财贸学院会计系本科毕
业,学士学位,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学历。历任吉林省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吉林省审计厅行政事业审计处、工业交通审计处、政法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处处长、总审计师(正处级)。长春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审计专业带头人,长春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等职务。现任吉林省浙江商会高级财务顾问,吉林省英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5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在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后,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对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董汝幸 | 16 | 1 | 15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董汝幸 | 8 | 8 | —— | —— | —— | —— | —— | —— | 5 | 5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时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随时保持沟通联系,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情况。同时,本人关注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有关公司及公司所涉行业的宣传和报道,不断加强对公司的认识与了解。本人对涉及公司资产置换、股份回购、关联方交易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内容认真审议,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
2024 年度,本人协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积极沟通,独立、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通过听取审计委员会以及内控负责人的汇报,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
的全面、高效开展,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联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交易行为,各项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互惠互利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议案展开了审议。我深入分析后认为,上述担保举措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契合,是公司业务拓展与运营所需。从审议流程来看,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4年,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7月8日发布了《吉视传媒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公司共发布4次定期报告,本人查阅了公司预留的披露文稿,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进行核对,经核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了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我听取了公司本年度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形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内部控制机制
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过程中也未发现重大偏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历次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选举及聘任议案。
(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
项。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几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选聘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积极有效地行使了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决策科学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5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独立、审慎、客观的原则,继续加强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龙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任职期间,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程龙,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一级高级法官。历任共青团吉林省委书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深圳汇通金控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深圳前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4年8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
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8月2日至今,本人担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任职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程龙 | 5 | 1 | 4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并投出同意的表决票,亦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程龙 | —— | —— | —— | —— | —— | —— | 1 | 1 | 1 | 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走访等活动,对公司进行考察和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长效沟通,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为公司稳健和长远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
项做到及时沟通,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2024年任职期内,我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履职尽责要求的规定,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并积极对管理层以及董事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能力和任职条件,且经审查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2024年,我严格遵守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规范文件,本着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切实履行了我的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我深入研究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全面掌握了业务发展的最新动态,并积极参与
了公司重大决策的审议和表决。我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专业且独立的建议和意见,确保了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操守,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利用我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更深入地参与公司治理,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同时,我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推动董事会做出更加科学和高效的决策,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我的力量。
特此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年的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陆红,女,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历任秦皇岛旅游局办公室主任,吉林省中吉集团外贸业务经理,吉林电视台记者、编辑、制片人,现任长春大学教授。2024年8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8月2日至今,本人担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姓名
姓名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张陆红 | 5 | 1 | 4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出席任职的相关会议,对于提交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与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等各方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张陆红 | —— | —— | —— | —— | 1 | 1 | 1 | 1 | 1 | 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现场考察等机会,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现场办公天数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依法合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监管规定,董事会严格把握信息披露时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广大投资者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护了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公平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执行。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8月至12月,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按时出席会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作出相应的决策,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任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为董事会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协助,为经营层实现高效管理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艾琳本人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2024年度述职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艾琳,女,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4年8月至今担任吉视传媒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8月2日至今,本人担任了公司独立董事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艾琳 | 5 | 1 | 4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召集和出席各委员会会议,讨论审议公司定期报告、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等议案,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 (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艾琳 | 3 | 3 | —— | —— | —— | —— | —— | —— | 1 | 1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着独立勤勉,诚信履职的态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和各委员会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同公司多个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交流,从财务会计、战略规划、公司运营等专业视角出发,对公司的合法合规、内部控制等事项提出了宝贵建议与意见,促进公司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此外,本人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同时及时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五)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公司聘任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未实施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内容及时、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内控体系和相关制度各个重大方面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不存在重大偏差,能够充分有效地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规定,秉持忠实、勤勉、谨慎的原则,全身心投入履职工作。为深入了解公司的业务运作与发展态势,我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通过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深度交流等方式,全面掌握公司实际情况。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我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积极建言献策,力求为公司的稳健前行贡献力量。
展望2025年,我将继续坚守忠实、勤勉、谨慎的职业操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一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深度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前瞻性的建议;另一方面,积极推动董事会独立、公正、高效运作,以严谨的态度监督公司各项事务,坚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在新的一年迈向更高的发展台阶。
特此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文生2024年,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确保监管关注事项的合规性,同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进行细致核查,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人因连续任职已超过6年,不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于 2024年7月26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文生,男,195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执业律师,博士学位,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历任辽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国家检察官学院吉林分院院长,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主任等职务。现任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任期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重要会议,会前认真审
阅会议报告、议案及相关材料,全面深入地了解决策事项,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自主决策,会后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王文生 | 11 | 0 | 11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任职期内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我们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 |
应出席次
数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王文生 | —— | —— | 0 | 0 | —— | —— | 3 | 3 | 4 | 4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任职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密切关注公司发展,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审阅材料、通过电话和邮箱与各方沟通,全面掌握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稳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议案展开了审议。本人认为本次担保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契合,是公司业务拓展与运营所需。从审议流程来看,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2024年7月8日发布了《吉视传媒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七)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聘任和选举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选举及聘任议案。
(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对该审计机构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同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人认为公
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地执行,公司通过内部控制有效地防范了各种风险。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内,本人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
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在履职期间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顺利完成履职。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国萍2024年,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行使股东大会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持续关注并严格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确保监管关注事项的合规性,同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业绩预告的准确性进行细致核查,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并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因连续任职已超过6年,不再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的规定于 2024年7月26日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
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吴国萍,女,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学历,毕业于吉林大学。历任东北师范
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东北师范大学教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东北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等职务。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4次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作为独立董事,会议召开前,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
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议中,本人严格遵守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决策科学性和合规性。此外,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按照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进行了披露。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吴国萍 | 11 | 0 | 11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 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吴国萍 | 5 | 5 | 0 | 0 | —— | —— | —— | —— | 4 | 4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公司管理层通过现场、电话、邮件、微信等保持联系。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任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督促公司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配备、提升专业素养和审计技能、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预计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公司均取得本人的事前认可,关联股东、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均回避表决,公司关联交易审批、披露程序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权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议案展开了审议。本人认为担保与公司的发展战略相契合,是公司业务拓展与运营所需。从审议流程来看,完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7月8日发布了《吉视传媒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内,本人查阅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内容,并认为公司定期报告严格遵循相关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真实、客观地展现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有效,无财务报告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七)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董事的选举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董事的选举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
(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卓越的职业素养,完全能够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审计工作的各项需求。公司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本人认为,公司该项工作的开展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内控规范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在同一上市公司连
续任职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规定,于2024 年 7月26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履职的支持,并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任一届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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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毛志宏本人作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于2024年8月2日起离任,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毛志宏,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吉林大学企业管理专业(财务管理方向)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长春税务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现任吉林大学商学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且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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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存在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3.本人未向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及保荐等服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报告,着重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意见,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董事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董汝幸 | 11 | 0 | 11 | 0 | 0 | 否 |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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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独立董事,我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我出席了 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和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在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审议涉及公司聘任公司高管、选举董事等多个事项,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审计委员会 (共召开8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召开0次) | 战略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提名委员会 (共召开4次) |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共召开5次)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毛志宏 | —— | —— | —— | —— | 3 | 3 | 3 | 3 | 4 | 4 |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我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我利用参加专业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定期获取公司运营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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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吉林省吉林祥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我认为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任职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任职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我认为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认真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维护了公司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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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期内,公司发布了《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和《吉视传媒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我认为,公司发布业绩预告有利于市场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有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规范运作,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切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我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认为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七)董事会候选人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换届选举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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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认为历次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的选举及聘任议案。
(八)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未审议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九)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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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拟不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规范信息披露行为,2024 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作。任职期内,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会议,就公司财务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无提议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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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确保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审慎审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同时,本人积极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沟通,推动公司决策水平的提升。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