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25年3月10日书面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3、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预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结合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状况、公司发展等情况,秉着稳健、谨慎的原则,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预算报告,有利于提升公司战略管理能力,优化内部资源配置,有效实现成本管控。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
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