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A股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6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编号:临2025-03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 6,083,517,704 | 22.89 |
2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5,975,988,110 | 22.49 |
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349,388,350 | 5.08 |
4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691,190,770 | 2.60 |
5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7,343,736 | 1.16 |
6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84,193,927 | 1.07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195,578,758 | 0.74 |
8 |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高毅晓峰2号致信基金 | 195,172,571 | 0.73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9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高毅晓峰鸿远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66,778,902 | 0.63 |
10 | 阿布达比投资局 | 165,352,139 | 0.62 |
注: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4月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