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5-004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19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讨论,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朱青、刘勇、李百兴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四、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五、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7号《江河集团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六、通过《关于应收款项核销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经营过程中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部分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予以核销。其中应收账款68,669,744.90元,其他应收款12,215,264.35元。
本次拟核销的应收款项80,885,009.25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且公司在此前大部分已全额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本次核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七、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拟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8号《江河集团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八、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9号《江河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通过《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180亿元人民币,其中向金融机构贷款总额年度累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对上述范围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及使用等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具体如下:
1.控股子公司包括:北京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上海江河创泫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成都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江河香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江河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澳门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武汉江河幕墙制造有限公司、济南江河幕墙有限公司、江河幕墙新加坡有限公司、北京承达创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达创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北京港源幕墙有限公司、浠水江河智慧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维视天阶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淮安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南通江河泽明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南京维视睛陵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合肥维视视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未列示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2.对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0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55亿元。
3.对控股子公司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4.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之间年度担保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主要为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一、通过《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在2025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任意时点理财总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06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江河集团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三、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管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临2025-010号《江河集团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认可。
十四、通过《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审计报告。
十五、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六、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独立董事于2024年在任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十七、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八、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报告。
十九、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2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成员为6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刘载望、许兴利、符剑平、于军、未良奎、郭雪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管身份将在新一届董事会成立后重新选举。本届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经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25年4月12日任期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成员为9人,其中独立董事为3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朱青、李百兴、陈刚。
本届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后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该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事前认可。
二十一、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二、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披露的文件。
二十三、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25年4月9日下午2:
00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审议如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聘任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等事项的议案》;
8.《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选举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9日
附:非独立董事侯选人简历:
刘载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2年出生。1990年考取东北大学采矿工程专业,1993年离开大学自主创业,于1999年2月创办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近五年主要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北京市顺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东北大学第四届校董会副主席、东北大学江河建筑学院理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
许兴利: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浪潮集团财务处副处长,山东浪潮齐鲁软件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总裁)。
符剑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华南大区商务总监、公司采购总监兼生产总监、公司中南大区总裁。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港源装饰董事长。
于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曾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机械设计研究所设计师、北京金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江河幕墙副总经理。
未良奎: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一级建造师。曾任公司中东大区工程副总经理,江河幕墙副总裁、西部大区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北京港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郭雪松: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3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技术员,江河幕墙西部大区运营总监、总裁兼成都江河董事长。现任江河幕墙副总经理兼成都江河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朱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早年曾在欧盟预算司工作实习,并在纽约州立大学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作高级访问学者。长期从事宏观经济、财政税收理论、中国税
制、国际税收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教学和研究。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慧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李百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6年生,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研究生,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886.SH)、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原山东法因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002270.SZ)、北京蓝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830815)、北京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523.SZ)独立董事。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侨学院院长、公司独立董事。
陈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3月—2020年3月就读于清华大学金融EMBA专业。2001-2024年,先后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安信信托等公司。现任天津骏声影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