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累计超过5%
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引起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可转债开始转股前的54.7894%减少至49.5787%,被动稀释5.2107%,累计超过5%。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12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伟 |
成立日期 | 1998年1月1日 |
注册资本 | 776,664.2422万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042002036 |
经营范围 | 高等级公路的投资、建设、收费、养护、管理,高速公路配套项目的开发经营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679号”文核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公开发行了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70亿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169号文同意,公司7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7月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浙22转债”,债券代码“113060”。“浙22转债”自2022年1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2024年11月8日,可转债转股累计形成股份407,594,386股,公司股份总数增至4,285,763,181股,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三高速”)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仍为2,124,825,159股,持股比例由可转债开始转股前54.7894%下降至49.5787%,被动稀释5.2107%,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期间 | 变动方式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上三高速 | 2022年12与20日至2024年11月8日 | 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 2,124,825,159 | 54.7894 | 2,124,825,159 | 49.5787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浙22转债”转股引起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对公司的股权结构和分布产生影响。
3、“浙22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转股及
具体转股时间、数量存在不确定性,若后期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上三高速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于近日另行披露。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