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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2日在浙商证券十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6人,董事陈溪俊、许长松、独立董事沈思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吴承根先生主持,经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4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还听取了《浙商证券2024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监管指标执行情况报

告》。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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