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6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6月24日在公司270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因有其他公务活动,本次会议由倪真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宋海良董事长、刘学诗董事、司欣波董事通过委托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过有效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如下:
(一)提名委员会
主任:宋海良
委员:牛向春、裴振江
(二)审计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程念高委员:魏伟峰、裴振江上述调整后的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进情况中期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进情况的中期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进情况中期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