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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66995_A03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抽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如实反映了2022年度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2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0466995_A03号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师宇轩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旭明
中国 北京2023年4月25日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4月修订)》之《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川银保监复〔2021〕445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5号)的批准,本公司于2022年3月3日公开发行了8,00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元,扣除含税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6,400,000元后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993,600,000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3月9日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102,830.1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1,897,169.81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60466995_A02号验资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1,897,169.81元,已经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制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为1001933000000579。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续)

2022年3月14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要求制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上述协议的约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

本公司严格遵守《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各项条款,及时通知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专户支取情况并提供对账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991,897,169.81元,已经全部用于支持本公司未来各项业务发展,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公司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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