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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许准予决字〔2022〕第180号),同意本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行政许可有效期为2022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7日,在有效期内可自主选择分期发行时间。

本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做好本次二级资本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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