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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2-020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本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3名,何维忠、王涛、李爱兰等3名董事现场出席,郭令海、乔丽媛、董晖、游祖刚、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等9名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王晖董事长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何维忠副董事长代为出席、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7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2.01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一)按2021年度审计后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共计人民币78,296万元;

(二)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按年末风险资产1.5%的比例差额提取一般风险准备,共计人民币178,940万元;

(三)以总股本3,612,251,334股为基数,按下述方案分配现金股利: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6.3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27,572万元。上述分配方案执行后,结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公司坚持“稳中求进”与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要求,基于当前经济金融环境、本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全体股东的长期合理投资回报、留存利润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以及持续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等因素,作出本次现金分红预案。2021年度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的资本水平,以保持较高资本质量和资本充足率水平。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执业资质、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告,较好的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工作。本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充分、恰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给予高级管理层审批IT相关项目及费用特别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成员2021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产业功能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石化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

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川冶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调整利率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投资授信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董晖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中国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本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结论。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召开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2021年IT工作总结及费用决算报告和2022年IT工作计划及预算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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