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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4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亲属短线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核查到高级管理人员罗铮先生的母亲曾碧清女士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高级管理人员郑军先生的儿子郑子懿先生的证券账户于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日期间,买卖本公司A股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行为构成了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曾碧清女士的证券账户、郑子懿先生的证券账户本次短线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 姓名交易日期交易方向交易量 (股)交易价格 (元/股)交易金额 (元)
曾碧清2021-01-04买入10,0009.8098,000
2021-02-04卖出18,00011.10199,800
2021-03-10买入2,00010.8021,600
2021-03-12卖出2,00011.5023,000
郑子懿2021-02-01买入3,40010.1634,544

2021-02-02

2021-02-02卖出3,40010.5335,802
2021-02-22买入6,40011.2772,131
2021-02-23卖出6,40011.7375,047
2021-02-25买入3,40011.2338,191
2021-03-01买入2,40011.0326,469
2021-03-02卖出2,90010.8731,523
2021-03-03卖出2,90011.0932,161

入价10.80元/股)×期间第二次卖出股份数2000股=1,400元。前述三笔收益合计15,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15,000元已经全部上缴本公司。

(四)郑子懿先生账户本次短线交易的收益金额及计算方式为:

期间卖出总金额174,533元-期间买入总金额171,335元=3,19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3,198元已经全部上缴本公司。

(五)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督促并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的证券交易行为,严防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上缴本公司的银行凭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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