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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28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公司总部5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要求,新任董事乔丽媛女士、董晖先生、王涛先生、陈存泰先生须待监管部门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方可履职,本次会议不能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董事3名,电话连线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王晖董事长主持。7名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

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截至2020年6月30日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466995_A04号)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及杠杆率信息披露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不良债权转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应急预案(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外,会议还通报了《成都银行关于“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2019年监管意见函”整改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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