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对本公司现行的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及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取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
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新收入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