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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7-31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成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行长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

的议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的议

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的议

案》、《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的议案》、

《关于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议案,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

3、经审核,王涛先生、李爱兰女士、李金明女士、蔡

兵先生、李婉容女士、魏小瑛女士、郑军先生、罗结先生、

罗铮先生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存在《中

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

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同意聘任王涛先生为公司行长、李爱兰女士为公司

副行长、李金明女士为公司副行长、蔡兵先生为公司副行长

兼首席信息官、李婉容女士为公司副行长、魏小瑛女士为公

司人力资源总监、郑军先生为公司总经济师、罗结先生为公

司行长助理、罗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王涛先生担

任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监管局核准。

独立董事: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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