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
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瑛英 | 联系方式:010-85130650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 |
保荐代表人姓名:贺星强 | 联系方式:010-85130548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9号)核准,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银行”或“发行人”)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1,225,134.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9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524,963,686.66元,扣除保荐与承销费人民币69,698,113.21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455,265,573.45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8年1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2019年度,中信建投证券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原则,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具体情况如下: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根据成都银行的实际情况及工作进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已与成都银行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在本次报告期内,协议相关方没有对协议内容做出过修改,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亦未提前终止协议。 |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与成都银行保持密切的日常沟通、定期回访,针对持续督导事项专门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现场核查。 |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及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且相关当事人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
6、督导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且成都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况。 |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成都银行已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成都银行已建立健全了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构已按规定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已事先审阅相关文件并及时补充更正,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 | 已及时审阅相关文件并及时予以更正补充,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2、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情况。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该等情况。成都银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成都银行无违背承诺情况;成都银行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况。 |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未发生该等情况。 |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同时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项目成员已于2019年11月6日至7日及2019年12月27日至30日进行了现场检查。 |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业务等; | 经核查,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成都银行未发生该等情况。 |
工作内容 | 督导情况 |
(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
18、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根据法规要求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协议的约定取得和检查募集资金专户资料。2019年度,发行人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要求。 |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成都银行2019年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成都银行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成都银行于2019年度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序号 | 公告日期 | 披露信息 | 审阅情况 |
1 | 2019年1月1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1、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是否合法合规;2、审阅公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披露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合规;4、审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出席人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提案与表决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
2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
3 | 关于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公告 | ||
4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 ||
5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6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7 | 2019年1月15日 | 关于大股东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 |
8 | 2019年1月16日 |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 |
9 | 2019年1月23日 | 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
10 | 2019年1月25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11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
12 | 2019年2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序号 | 公告日期 | 披露信息 | 审阅情况 |
13 | 2019年3月1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14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15 |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 ||
16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17 | 2019年3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18 | 2019年3月29日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19 | 2019年4月24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
21 | 2019年4月25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2 | |||
23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
24 | 2018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 |
25 |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7 |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
2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 |
29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30 |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31 | 2018社会责任报告 | |
32 | 2018年年度报告 | |
33 |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 |
34 |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与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 |
35 |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36 |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序号 | 公告日期 | 披露信息 | 审阅情况 |
37 |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 ||
38 | 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
39 | 2019年5月11日 | 2018年年度报告(更正版) | |
40 | 更正公告 | ||
41 |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版) | ||
42 | 2019年5月2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43 | 2019年6月6日 |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
44 | 2019年6月10日 | 2018年度暨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 |
45 | 2019年6月14日 | 2018年度暨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会议纪要公告 | |
46 | 2019年6月1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47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 ||
48 | 2019年6月21日 |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批准的公告 | |
49 | 2019年6月28日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50 |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51 |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52 | 2019年7月3日 |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53 | 2019年7月12日 |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54 | 2019年7月23日 | 2019年半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 |
55 | 2019年7月26日 | 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公告 | |
56 | 2019年8月8日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 |
57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58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59 | 2019年8月20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退休离任的公告 | |
60 | 2019年8月23日 | 关于成功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公告 | |
61 | 2019年8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62 | 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63 | 2019年半年度报告 | ||
6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65 | 2019年8月30日 | 关于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序号 | 公告日期 | 披露信息 | 审阅情况 |
66 | 2019年9月4日 | 独立董事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独立意见 | |
67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68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告 | ||
69 | 2019年10月31日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 |
7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71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72 |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73 |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 ||
74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5 | 2019年11月12日 | 关于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成的公告 | |
76 | 2019年11月1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77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明 | ||
78 |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
79 | 2019年11月18日 |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补充说明的公告 | |
80 | 2019年12月2日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81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
82 | 2019年12月26日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
83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84 | 2019年12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85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成都银行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 |||
郭瑛英 | 贺星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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