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会计政策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监事会认为,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