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25年
月
日。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