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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19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1838)

2025年8月26日

文件目录会议须知…………………………………………………….2议案1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5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规定,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8月19日)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应当限制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股权登记日(即2025年8月19日)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50%时,应当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需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介绍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姓名或名称)及持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分钟。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七、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投票方法: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或未投的,视为“弃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投票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

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议案1: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有关事项

的议案

各位股东:

近期,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成都银行”或“本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成都市国资委”)、增持主体成都产业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欣天颐”)通知,拟对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以继续实施增持。现就有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2家企业,增持主体与成都银行股东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交子金控”)、成都市协成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协成”)均为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

本次增持前,增持主体及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的其他成都银行股东持有成都银行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交子金控847,633,81019.999%
2成都产业资本集团 (本次拟增持主体)242,881,5865.73%
3成都欣天颐 (本次拟增持主体)160,933,9983.80%
4成都协成21,282,6040.50%
合计1,272,731,99830.03%

(二)增持主体最近十二个月内增持情况

2024年12月10日,成都欣天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成都银行5,180,000股,占截至2024年12月10日成都银行收盘总股本的0.13%,占目前成都银行总股本的0.12%。

二、原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实施进展

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计划使用其自有资金,拟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等合法合规方式增持成都银行A股普通股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截至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17.59元/股,在上述增持价格上限范围内,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9,588,706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4,238,435,356股)的比例不超过1.878%;合计不低于39,794,353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0.939%。具体内容详见成都银行于2025年4月9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增持计划公告》。

因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上限,截至目前,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成都欣天颐仍未增持成都银行股份。

三、增持计划的变更原因及内容

(一)变更原因

由于成都银行股价持续超过原增持计划设定的价格上限,为积极履行公开承诺,传递对成都银行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积极支持成都银行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国资委及增持主体拟对原增持计划进行合理调整和变更,确保能够继续实施增持。

(二)变更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变更前:增持价格不超过成都银行除权除息后的历史最高股价17.59元/股。

变更后: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成都银行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变更前: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39,794,353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4,238,435,356股)的比例不低于0.939%;合计不超过79,588,706股,占成都银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1.878%。

变更后:成都产业资本集团和成都欣天颐两家增持主体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69,998.27万元,合计不高于139,996.53万元。其中,成都欣天颐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4,732.45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9,464.89万元;成都产业资本集团拟增持的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25,265.82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531.64万元。

3.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变更前: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年4月9日起6个月内。

变更后:拟延期6个月,即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2025

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

除上述外,原增持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他说明事项

(一)成都市国资委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成都市国资委实际控制企业不减持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成都银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修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5号 )第十四条有关规定,本次实际控制人及增持主体拟变更增持计划事宜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除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变更承诺事项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此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取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予审议。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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