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光大银行总行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其中,亲自出席监事5名,吴俊豪、尚文程监事以视频方式参会;委托出席监事1名,杨文化监事因其他公务书面委托卢健监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乔志敏监事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董事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简称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二、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监事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全体监事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三、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4年度履职监督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通报,并向本行股东大会及金融监管总局报告。
四、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2024年年报及摘要(A股)、2024年年报及业绩公告(H股)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出具以下审核意见:
(一)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和本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本行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七、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八、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并表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该方案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