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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服: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6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5-004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中海油服”)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在珠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卢涛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书面委托赵顺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范白涛先生因其他公务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并书面委托刘秋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赵顺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赵锋先生、胡昭玲女士、王林根先生列席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维洲先生、首席财务官郄佶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

要请见2025年3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中海油服2024年年度报告》《中海油服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及《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涉及的《董事会报告》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4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五)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六)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 H股增发权的议案。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股回购权的

议案。董事会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如下:(1)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A股10%的A股股份。根据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因减少注册资本而回购A股的,即使公司董事会获得上述一般授权,仍需再次就每次回购A股的具体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但无需A股股东或H股股东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回购公司不超过于该决议案获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时本公司已发行H股10%的H股股份。

上述授权事项董事会同意转授权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行使。同意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为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实施回购A股和H股股份相关授权事项,授权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公司2025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费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306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71,592,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0,329,115.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0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或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参会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范白涛先生、刘秋东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COSL Middle East FZE作为借款人,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办理等额4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办理等额0.98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办理等额2亿美元贷款协议续签,贷款期限1年,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贷款及担保,并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上述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贷款展期及其担保等)。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为公司海外业务的开展提供保障,同时本公司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同意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中海油服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关闭海南深钻钻井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郭琳广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郭琳广先生的任期将于2025年5月31日到期,董事会提名郭琳广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郭琳广先生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琳广)》《中海油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琳广)》。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昕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姚昕先生的任期将于2025年8月22日到期,董事会提名姚昕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姚昕先生续任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相关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此项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涉及的有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海油服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姚昕)》《中海油服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姚昕)》。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业绩

指标设置的议案。 此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参会董事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关联董事赵顺强先生、卢涛先生、肖佳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召集2024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参会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此项议案。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琳广先生,中国香港,1955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郭先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并先后取得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及法学硕士学位,其后亦取得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文凭,现为香港执业律师及郭叶陈律师事务所之合伙人。郭先生具有澳大利亚、英国及新加坡的执业律师资格,同时亦具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及澳大利亚和香港认可的会计师资格。郭先生曾分别在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担任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共15年。郭先生自2012年至2014年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执行管理合伙人(亚洲战略及市场),2014年起任郭叶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先生于1994年12月起任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年改任为非执行董事),1995年3月起任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年7月起任星光集团有限公司、大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2月起任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也为香港私营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0月起任香港资本市场专业人员协会董事。郭先生曾任职多个政府咨询机构及委员会委员,现为香港非牟利机构协康会义务司库、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主席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2022年6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昕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姚先生先后取得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博士毕业后进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任助理教授,2012年晋升为副教授,2013年入选福建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2014年获评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2015年成为博士生导师,2017年晋升为正教授。其间曾于2014年至2016年赴香港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与物流管理系进行访问研究。2022年起担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姚先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能源与环境经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供应链等方面的研究,承担了多项相关的国家级重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获得多次省部级以上奖励,2021年被爱思唯尔(Elsevier)评为“中国高被引学者”(应用经济学)。2022年8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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