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的议案投反对/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向董事、监事和高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
(三)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皖新文化广场4806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克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等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调整实施地点并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皖新传媒关于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皖新传媒子公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