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宁宇先生、严九鼎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李仙德先生组成,任期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6年6月28日止,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宁宇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积极开展相关议案的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会议决议。会议召开及事项审议或听取情况如下:
会议 | 召开日期 | 审议/听取事项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月15日 | 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重点的汇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1、关于修订《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展的汇报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的汇报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的汇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1、关于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以及初步审计意见的汇报 |
2、关于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情况的汇报 3、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汇报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26日 | 1、关于内部审计2023年年度工作报告及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的汇报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8日 | 1、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第一季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 | 2024年8月28日 | 1、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第二季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2、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八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汇报 |
2、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报废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在综合考虑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综合实力、执业质量、服务收费等因素后,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委员会认真阅读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开展情况以及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沟通,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同意将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材料,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内部审计,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要求,不断完善内控流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公司管理层、财务部、内审部等相关部门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合理安排相关协调工作,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以求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公司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公司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