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一十一次会议。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变动的议案同意选举刘运宏先生、王晨皓先生、陆雯女士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履职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ESG管理委员会委员变动的议案同意选举王晨皓先生担任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所属上海市光星路8号土地收储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市光星路8号土地使用权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中山街道办事处实施收储,收储总价为人民币239,979,273.9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