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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01727证券简称:上海电气编号:临2025-016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

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在2025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孟冬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于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先进制造、汽车、半导体、交通运输、建材和房地产等诸多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倩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汽车和房地产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在2025年度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工作量等因素与2024年度相比没有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不高于2024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总裁及财务负责人根据业务工作量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以及签订2025年度审计服务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董事会五届一百零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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