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二○二四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杨瑞平)
作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谨慎认真地行使职权,恪尽职守地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期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因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会进行换届选举。自换届选举后,本人成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7个月。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工商管理硕士,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导师。现任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29日起任职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在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公正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 |
杨瑞平 | 6 | 3 | 3 | 0 | 0 | 否 | 1 |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本人出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股东会1次,参加董事会6次,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情况。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参加薪酬人事考评委员会会议1次,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未有
缺席会议情况,切实履行委员职责义务和独立董事监督作用、专家作用。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协作情况任职期间,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年审会计师沟通联系,全面掌握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了解相关审计人员配置、独立性、审计计划等信息,并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沟通了解,主动开展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相关工作,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有效促进公司报告的质量提升。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通过现场参会、电话联系、培训见面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按时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资料,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便利。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关联交易议案,相关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并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经核查,本人认为该等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交易原则,交易实质合理、交易定价公允、交易条件公平、决策表决规范,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定期报告情况任职期间,公司根据监管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作为独立董事及财务审计风控委员会委员,本人已对上述报告进行审阅,认为相关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应的决策披露程序规范。
任职期间,公司发布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本人认为,公司通过主动、高效披露业绩预告,及时向市场传递自身经营状况,对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利益具有积极意义。
(三)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本人认为,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兼顾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新任独立董事,我将积极做好与公司管理层、工作人员和其他独立董事的沟通协作,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经验,协助公司治理水平有效提高,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杨瑞平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