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2人,实际参加董事1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同意王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人选,待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王莹女士将正式履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职责,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结束。
2025年5月20日,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议案以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王莹女士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1日
附件:
王莹女士简历
王莹女士,1979年4月出生,公共管理硕士。2016年1月加入公司,2016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2019年12月至2025年
月担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
月起担任本公司工会主席,2025年4月起担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