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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监事吕玮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顾成中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顾成中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共计718名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2,427,384股。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对上述人员相关A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438,495股A股限制性股票。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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