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5年4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及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南京。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刘长春非执行董事和彭冰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刘长春书面委托柯翔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彭冰书面委托王建文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025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
月份财务报表的议案》。
二、同意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易先生回避表决。
1、确认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2、确认718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份合计12,427,384股;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A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同意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回购所适用的授予价格由人民币7.37元/股调整为人民币7.22元/股,对应的回购价格调整为人民币7.22元/股。
、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
)同意公司回购438,495股A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回购后注销该部分股份。
(2)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
办理上述A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及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具体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工商变更手续,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议程并召开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列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同时,定在南京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会议议程均为审议《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会议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关议案以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