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78股票简称:滨化股份公告编号:2025-030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各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025年中期分红分配安排:拟在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的条件下,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股份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及相应期间回购股份资金之和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该事项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249,262.4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223,728,079.5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058,036,276股,扣除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33,900,6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0,724,069.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4年前三季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0,306,478.50元)总额81,030,548.00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54,367,706.7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35,398,254.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7.37%。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3,900,626股(截至2025年3月31日)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81,030,548.00 | 101,220,592.50 | 262,673,225.8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9,249,262.42 | 383,109,639.75 | 1,178,427,840.42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5,223,728,079.5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444,924,366.3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593,595,580.8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444,924,366.38 |
现金分红比例(%) | 74.95 |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拟于2025年实施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如下:
1、中期分红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2、中期分红比例以实施中期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及相应期间回购股份资金之和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上述分红条件及比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后制定及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中期分红安排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中期分红安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